民政部:慈善组织不得在未经指定的网络平台募捐
2016-09-12 00:00
- 分类:相关慈善新闻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6-09-12 00:00
- 发布时间:2016-09-12 00:0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详情
“如果慈善组织在未经指定的平台上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我们将对慈善组织依法予以处理。”9月7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安宁明确表示。
根据今年9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的《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近日,民政部指定了首批13家平台作为“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安宁今日表示,慈善组织即使要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公募信息,也必须先在这些指定的平台发布后,再进行发布。“考虑到网络技术的发展,也可以在自己的微信以及其他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发布。”安宁说。
此外,他还介绍,已指定的这13家平台将加强后续监督,并将建立退出机制。“目前我们正在建立平台的定期报告制度和退出机制,同时依法受理社会举报。”
谈到如何对这些互联网平台加强后续的监督,安宁认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也很重要。民政部将鼓励平台共同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基本的技术标准、基本的服务规范,以便为慈善组织提供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服务。他还介绍,民政部正在建立一个举报投诉的邮箱,对举报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根据今年9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的《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近日,民政部指定了首批13家平台作为“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安宁今日表示,慈善组织即使要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公募信息,也必须先在这些指定的平台发布后,再进行发布。“考虑到网络技术的发展,也可以在自己的微信以及其他自己的网络平台上发布。”安宁说。
此外,他还介绍,已指定的这13家平台将加强后续监督,并将建立退出机制。“目前我们正在建立平台的定期报告制度和退出机制,同时依法受理社会举报。”
谈到如何对这些互联网平台加强后续的监督,安宁认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也很重要。民政部将鼓励平台共同研究、制定并推动实施基本的技术标准、基本的服务规范,以便为慈善组织提供更加公平和优质的服务。他还介绍,民政部正在建立一个举报投诉的邮箱,对举报查实的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上一个:
慈善信托:成功“抢滩”还是错位“登陆”?
上一个:
慈善信托:成功“抢滩”还是错位“登陆”?
电话:(86)17717570727
E-mail:zxb@sacf.org.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52号5幢5楼/6楼
- 扫一扫,关注我们 -
版权所有: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
Shanghai Angel Charity Foundation
www.sacf.org.cn
备案序号:沪ICP备17029565号
技术支持: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