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和国际NGO的合作:需要“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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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04-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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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只有好的沟通,才可能有好的合作。针对国际基金会的负责人熊女士的观点,整理如下:若国际和国内的NGO,都能以此次的一场小辩论为契机来反思自己,尊重对方,以契约为保障,以宽容为辅助,相信双方在合作路上的牵绊要少一些。
若能促使双方在实际工作中也能坦诚交流,优势互补,能够更好地合作,以共同推动我国公民社会的建设。更是本文记者所乐见。
认为没有系统性是误解
我相信每个基金会都有对于自己所关注领域的分析,认为基金会的工作没有系统性,我认为这更多的是一种沟通上的误解,是看问题角度和视野的不同。
比如,有的基金会在中国主要关注农村健康项目。如果有本土机构在向其申请附带有教育项目的资助,却没有申请到时,就有可能说,在目前的中国,教育问题非常严重,这个基金会怎么可以只关心局部的健康问题?还会觉得这个基金会对中国农村问题不了解,没有做整体的研究分析。从他的角度这样来认为是有道理的,但是基金会的项目不可能包罗万象,每个基金会都有自己独特的定位。基金会又不是联合国,联合国也不可能什么都做。所谓整体的定位和分析都是相对于什么样的视野和角度而言。
本土的伙伴对基金会有这样的误解,基金会需要和伙伴加强沟通。当然,这种讨论、沟通,整体的策划,分析,需要付出人力和资源的代价。但是再怎么沟通,基金会和合作伙伴的分析定位也不可能完全一致。
我反而认为,正是因为双方不是完全的重合,双方有差异,在视野、策略、能力、地点、角度上有差异,才需要互补和合作。
周期需要双方的磨合
至于双方对资助周期的预期不同,这也是一个相互配合的问题。基金会有自己内部的制度和周期性,伙伴也有自己的周期,这个周期需要双方的磨合。没有谁对谁错,具体问题,具体的来分析。
以救灾为例。比如雪灾降临时,基金会需要做紧急救援,希望在一个星期,或者是一个月内可以完成。如果当地的伙伴说,我从来只做五年项目的救灾,一次性的救灾我们不做。如果是这样就没有谁对谁错。想做五年救灾项目的,只能去申请长期的,也许会有这种雪灾项目。但是,有的基金会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决定在什么地方做,这是大家工作不同的角度和手法。
不要说两个机构不一样,两个人都不一样。一个人每天都在计划五年内地事情,另外一个人每天都在计划一周内的事情,难道你能说没有做五年发展规划的人就是错吗?如果要合作,那就看大家共通和互补的地方在哪里。
不协调非基金会独有
基金会,特别是比较大的基金会,无论何种方式的协调都有需要改善的地方。这种协调还是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的成本。基金会内部如何协调沟通的问题,需要来改善,但不会有绝对完美的方案。如果一个基金会非常透明和公开,将所有员工的关键议题和行踪都放在互联网上,看起来很好。但是,员工未必会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看。
这种内部的沟通不协调,并非基金会本身所特有。包括企业和政府,如果工作的地域、领域、团队人数到了一定的程度,如何进行内部的沟通交流和内部的协调?无论是基金会还是其他的任何组织,都会面临这种问题。同样,即使是本土NGO做的很多活动,只要足够大,也会有很多协调问题。
不要为了协调而协调
基金会之间的沟通协调,比一个基金会内部的协调沟通的难度更大。在中国,很多基金发展的时间还不长,面临合法地位缺失等问题,基金会之间信息交流的平台也不完善。不过,互不协调的不仅仅是基金会之间,本土NGO之间是不是很协调呢?
基金会之间需要协调。但是也要看协调目的是为了什么。有的基金会每天参加很多会议,但是这样的协调并不等同于就是达到了基金会所追求的工作目标。在北京经常有很多NGO的研讨会,如果来来去去都是那个小圈子的人,这样协调的主要目的和功能是什么,是为了协调而协调吗?还是遇到需要协调的情况才去协调,建立比较完善的协调机制呢?
基金会尤其是在中国开展工作时,开展工作的空间,领域,议题都非常多,适当的协调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协调不是为了开很多协调会、研讨会。
基金会宣传其实太少
不排除个别基金会以宣传公关为主要任务。希望这样的基金会将宣传只是作为他的一个手法,但不是惟一的手法。
另外,我反而要强调,在对NGO,尤其是对国际的基金会存在着众多误解的前提下,应该鼓励更多NGO向媒体,向政府,向公众来介绍他们的工作。我认为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基金会不是宣传太多了,而是宣传太少了。
基金会是否以宣传与否作为资助本土NGO的条件,我认为无可厚非。关键是看所宣传的内容是否真实。如果真实,作为宣传,为什么不妥当?如果是真实的,我不觉得有什么错。
当然,在合作双方共同认可的基础上才可能这样,如果一方不想宣传,也有他的道理。每个机构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工作手法,我觉得是正常的。
基金会不以花钱为目的
基金会的预算是为了指导当年的工作。基金会不是以花钱作为生存的目的。花钱是最容易的事情,关键是花钱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基金会为来年的灾害项目预算1千万,很幸运的是来年没有遇到灾害;或者,灾害中,国家承担了大部分资金,这就没必要花掉1千万。
但是如果基金会每年都筹款1亿,连续十年,实际只花了一半,这就是不合理的预算。要自我反省。
我所在的机构,去年时的预算还没花完,但我还是否决了几个项目建议书。因为不符合目标。
参与式也是“拉家常”
我不觉得Tea Break有什么问题。Tea Break不一定就是基金会带进来,学术的研讨会,企业的会议,都会有Tea Break。我认为这体现了一种多样的文化和氛围。Tea Break强调了一种会议的平等的沟通和互动。这种方式总比中国传统没有互动会议模式好得多。
参与式无非是毛泽东讲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什么词汇不是关键。关键是决定问题的时候,弱势群体是否参与了与他们的利益密切相关的讨论。如果觉得将参与式改成“龙门阵”是个好主意,那也要容忍别人认为“拉家常”也是个好主意。我自己也觉得参与式本身有很多问题,但是不应该纠缠于这个名字本身。
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企业还是NGO,有一些好的方法,都体现了人类共通的原则和价值观。是不是来自于西方,是否由基金会带来不重要。不要认为是西方来的就要排斥。泼脏水,不要把孩子一起泼走。
NGO也需要契约精神
国际基金会和本土NGO在吸收人才时都面临困难,这是NGO和国际基金会共同面临的挑战。
本土NGO的人才向国际基金会流动的情况确实存在,基金会的优势很明显。但这也是人才流动的一个通道,只要他们都还在NGO这个领域里,不管在哪工作,都是为公民社会服务。也有国际基金会的人才单独成立了NGO,甚至成为本土NGO的董事,这是平等的流动。
至于基金会和本土NGO的合作,肯定要平等。本土机构对基金会也是双向的选择,本土机构也可以不要基金会的钱。肯定不是所有基金会的钱都要接受,他要有自己的选择。要考虑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工作手法等等。基金会资助草根NGO不可能没有标准,也不可能对不同的NGO采用不同的标准。尽量在运作的方法上大家相互调整适应。而不是说,你给我钱做项目就可,你管我那么多干嘛?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来进行约束,这是双方情愿的。双方合作时都要有一定的制度约束,不是说是控制谁,谁不平等。
对不起,我也要引用一下来自于西方的东西,“契约精神”,人和人之间有契约精神,人和政府之间有契约精神,人和企业之间有契约精神,企业和企业之间有契约精神,同样,基金会和本土NGO之间也要有契约精神。(来源:公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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