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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慈善事业在法治阳光下远行

让慈善事业在法治阳光下远行

2016-08-08 00:00
  • 分类:相关慈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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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施行,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将发挥重要作用。

慈善事业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慈善组织不断增多,慈善活动日趋活跃。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在慈善领域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予以引导和规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扶贫济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慈善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涵丰富,源远流长。儒家的“仁爱”、道家的“慈爱”、墨家的“兼爱”、佛家的“慈悲”,无不蕴涵厚重的慈善文化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以慈善组织专业化运作为特征的现代慈善事业开始起步,近10多年来,进入黄金发展期。公益慈善活动从扶贫济困逐步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拓展;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多元化志愿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慈善合作平台不断完善,信息技术在慈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慈善品牌项目大批涌现。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社会各界热切期盼一部确立慈善基本制度、明晰各方权利义务的慈善法律尽早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实施,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力量,为推动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让慈善事业在法治阳光下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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