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基金已下达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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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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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召开全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各地2014年限时完成基金的核报核销工作。从2015年起,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救助基金核报核销制度,让困难群体受益。
根据规定,救助基金实行定期核报核销制度。2014年确定了两个时间节点,即2013年2月到2014年6月30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救助费用,要在10月15日至11月5日间完成申请;2014年7月至11月发生的救助费用要在12月1日至20日完成申请。
财政部已将2013年和2014年各5亿元的应急救助基金下达各地,各地配套资金也陆续到位。通过一年多的制度建设和组织筹备,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工作条件。其中,河南、青海率先进行试点,通过建立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经办机构和加强部门合作,使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了近500名困难群众,为全国建立和使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供了经验。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要加强救助基金的使用管理。各地应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用好和管好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切实提高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明确责任部门,负责应急救助基金的申请和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医疗保障制度的协调衔接。要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做好制度衔接,形成整体合力。一是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在政策、技术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加强联动互补,形成链条。二是加强疾病应急救助与慈善事业、社会力量的衔接。(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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