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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年底前修订颁布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年底前修订颁布

2013-07-15 00:00
  • 分类:相关慈善新闻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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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7-15 00:00
  • 发布时间:2013-07-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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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年底前修订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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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7月4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透露,《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年底前修订颁布。 

    李立国指出,虽然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数量相对偏少。民政部门业务多元,法律法规制度数量应当多于其他单一职能部门,但现行有效民政法律法规制度数量不仅无法与经济部门相比,就是与社会领域的其它部门相比,也相对偏少。例如,2011年民政部现行有效规章36件,而原卫生部有173件、教育部有101件、人社部有86件。 

    二是调整相对滞后。现行有效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上世纪制定或修订的分别占56%、34%、26%和32%。 

    三是衔接配套不够。一些有明确上位法依据的,配套性法规制度没有及时制定出来,如,2010年颁布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至今,只有云南省制定了政府规章;去年9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目前只有1/3多的省份制定了贯彻实施意见。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今年7月1日已生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年底前修订颁布,各地贯彻实施的立法准备尚显不足。 

    此外,有的地方民政部门执法水平不高,机构队伍建设迟缓。目前全国还有7个省份尚未设立独立的民政法制机构,大部分市、县民政部门仍处于无独立法制机构、无专职法制工作人员的状况。 

    李立国表示,现在距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只有不到7年的时间。目前,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和缺陷依然是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障碍和瓶颈问题,民政法制建设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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