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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的慈善真的变质了吗

冠名的慈善真的变质了吗

2011-06-20 00:00
  • 分类:相关慈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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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1-06-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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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华“真维斯楼”引发巨大争议,慈善是否应该这样冠名?引得各方争议连连。

  据悉,真维斯此次冠名,本是缘于清华大学在百年校庆之际推出的一系列筹款项目,真维斯集团选择捐资清华第四教学楼,作为今年的常规公益项目之一。

  清华大学新闻中心回应此事时表示,为校园建筑物命名是国内外学校筹资助学的通行做法,2003年,台湾裕元集团捐助清华大学第六教学楼的建设,第六教学楼也叫“裕元楼”。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命名为“真维斯楼”后,将按惯例保留原有的“第四教学楼”称谓。

  以个人或者企业冠名的慈善基金、慈善事业近年来屡屡出现,有人赞同也有人反对,赞同者觉得善行应该鼓励,因为善行获得名誉也没问题。反对者则认为冠名式的慈善有沽名钓誉之嫌,甚至还有一些别的好处。

  对于社会捐赠,我们到底应该关心什么?是钱的来路是否恰当,还是要审核企业产品是否合乎社会趣味和道德标准?

  捐款助教不是新闻

  从国际经验看,政府拨款是兴办教育的一大资金来源,但绝不能是唯一的。尤其是高等院校,社会募资也是重要的办学财力来源,很多世界一流名校几乎如此。

  哈佛大学现在的名字来源于1638年一位名叫约翰·哈佛的学院院长。这位院长去世时将其一生积蓄的一半和400本图书捐赠给这所大学,后来当地议会投票决定将这所大学命名为哈佛大学。目前它已成为全球接受捐款最多的高等学府,每年达数百亿美元之巨。但在中国的大学里,目前这条社会集资的“腿”还短之又短。

  然而,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内许多大学也有不少以个人名义捐赠的教学楼或图书馆,最有名的是“逸夫教学楼”“逸夫科技楼”或“逸夫图书馆”。

  在教学楼当中,被企业冠名的还是第一个。在清华任教的罗老师说:“其他楼被企业冠名的也有,但是通常都是特定行业冠名特定专业,比如新闻学院的楼是宏盟楼,宏盟是一个广告传播集团。新建的有一个清华罗姆电子工程馆,罗姆也是电子类的企业。而且这些都是给特定专业捐的,不是捐给大家都用的教学楼的。”

  有人把“真维斯楼”风波归因于所谓的“名不正,则言不顺”。说到“傍大学”,北京大学“阿里巴巴”国际报告厅,以及其它大学校园的企业冠名楼,就未掀起如此轩然大波。“阿里巴巴”报告厅与“真维斯”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其实,在捐资助教上,任何单位都是平等的,不分国企、民企、外企。至于冠名,一般而言,似乎也不存在“资质”和“规格”对等的问题。除了法律禁止的,只要是合法的收入,谁都可以捐;只要是清白的善款,谁都可以接受。只是尺度的把握不是那么容易。

  切不可一味的媚商媚俗

  2008年,宋山木以“山木培训”总裁、华东师大校友身份捐赠100万元,建了一座教学楼冠名“宋山木楼”,并被该校聘之为客座教授。后来宋山木因涉嫌强奸女员工被批捕,声名狼藉。

  这座大楼的名字,改还是不改,都难免尴尬。

  一位清华的同学对记者说:“挂牌当天才知道第四教学楼已经改名,之前没有公示。听说以前食堂改名都是征集学生意见的,这次没有事先听说。”她还补充说:“平时的教学楼是直接用人名命名的,学生们反映没有那么大,但是以品牌名称命名还是第一次,还是大家熟悉的牌子,觉得不太合适。另外大家都要去这个楼上课的,感情比较深。”她说自己问了身边的同学们,大家都觉得不习惯,同学们其实更能接受以赞助人的名字命名的。清华的教学楼和真维斯的品牌形象不太搭。

  “中国移动通信教室”、“艾默生高级管理人员教育中心”、“正大体育馆”、“飞利浦照明教室”、“光明乳业餐厅”……步入校园,一些以个人或企业命名的建筑,五花八门,随处可见。这已成为高校一道独特的“风景”。

  国外大学,也接受社会捐赠冠名。但是,首先冠名有严格考量。能够在大学冠名的,通常是有着光辉成就、完美道德和广泛影响的著名人士,接受捐赠也要看捐赠者的身份、声望和声誉,并非来者不拒,有钱就行。英国烟草公司曾经想给剑桥大学捐赠三亿英镑,剑桥大学断然拒之。剑桥认为,烟草公司的钱是肮脏的,剑桥不能接受。其次捐赠不能影响学校的独立精神和办学传统。1996年,沙特亿万富翁塞义德意欲捐赠巨资,给牛津建一所“世界级的工商管理学院”,遭到拒绝。牛津校监称:“有着古老传统的牛津大学应该远离沾满铜臭味的工商教育。”

  按照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由捐赠人单独出资或主要出资的工程项目,可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也就是说,高校接受捐赠并作适当的冠名,本来无可非议。可是,大学应该有大学的品格和操守。如果缺乏独立精神和人文品格,一味的媚商媚俗,在捐赠冠名中必然难免遭遇“宋山木楼”,陷高校于尴尬之中。

  笔者认为,“真维斯楼”引起的这一阵哗然,其实更多暴露的是国内大学对于如何筹集利用社会资本并给予适度回报,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缺乏良好的商业经营能力。

  助教行善如何更加得体,从而更好地发挥社会影响力,也颇值得思考。

  大学不做权力的侍女,也不做商业的奴婢。在这个拜金社会,大学应该是一泓清泉,在道德高度上,我们当然希望大学是表率。冠名是发自内心的对捐赠者的感谢,而不是交易。就算这样太过于理想化,起码也应该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在接受捐赠的同时,理当应该综合考量。这当然也给捐赠者们上了一课。

  另外,根据上月发布的《2011慈善蓝皮书》显示,去年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大额的捐赠量特别多,其中上亿元以上的捐赠是60笔,达到200多亿元。捐赠里面有一个非常值得大家关注的现象,就是冠名基金发挥的作用非常大,特别是江苏、浙江一带冠名基金量比较大。甚至去年在中西部地区一些省份,冠名基金、冠名捐助的数量也在明显增长。

  冠名的慈善已经进入我们的生活,也许我们该抛开无理由的是非,如何理性地对待这一现象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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